和林水清又扯了会蛋,林牧打开文档,就开始写起新书来。
林水清劝他去讨好杂志社长,他全当没听着,也不是林牧恃才傲物什么的,原因很简单,纯粹是因为他懒。
是的,懒,懒得搞那套,有那时间,自己哪怕是去下个岛国剧情片,都比给人说小话强。
自己赚的钱,是凭着笔下的稿子换来的,可不是别人施舍过来的!
不过,林水清说的话也不是全没有道理,比如说下本书着重于描写内力这一点。
内力的设定毕竟才出来,读者对这一新题材,脑海里根本没有什么印象。
前世的华人,对金、古、温、梁四位大侠小说里的武功,如数家珍,一提名字,脑海里就有一种直观的印象。
但现在这个世界,林牧要真弄本《天龙八部》出来,恐怕许多人根本就不能理解。
六脉神剑?
为毛内力从手指头出来,就这么拽?那加藤英岂不是天下第一高手?
降龙十八掌?
一双空手,完全无视那些刀剑?怎么可能!
八荒六·合唯我独尊功?北冥神功?
卧槽,内力能让人返老还童,还能互相吸收?我读书少,你可不要骗我!
……
因此,下一本书,林牧准备写《侠客行》。
《侠客行》的故事,说实话,并不完整,而且整本书下来,也几乎没有类似大雪山,血刀老祖独斗四大高手的精彩武斗。
就连结局,也是有些坑爹,石破天刚从侠客岛上,学了一身震古烁今的武功,却只是踏海而行,把自家妹子阿秀救下。
然后,就没了,结局竟然是以自己老爹石清,为毛不娶善解人意、心灵手巧的白富美,而去娶一个毛都不会的挫妞为结局!
当初林牧看小说时,差点直接把书撕了!
特么的到底谁是主角?
金大侠你还让不让人爽了?
不过,虽然是这样,整篇《侠客行》,仍旧不失为一部一流以上的武侠小说。
最让林牧看重的,是男主角石破天的战斗方式。
从头至尾,和高手对决,基本上都是靠强横的内力硬撼,翻遍整个武侠界,也没一个这样的男主角!
被长乐帮高手偷袭,直接体内龙虎合并济,将对手震飞震骨折;
和赏善、罚恶二使斗毒酒,硬是用内力顶着没事,反倒把对手喝得毒气逆冲,几乎咯屁;
和白自在打架,不还手,任由对方打自己,自己没事,反倒是白自在被震得双手红肿,内力衰弱;
上了侠客岛,更是凶残加变·态,和侠客岛两位岛主拼内力,活生生用内力余风,把石壁上的蝌蚪文给震毁,两名内力顶尖的不世高手,硬生生被耗死!
整篇文,就是这么粗暴直接,招式的作用完全成了旁枝末节,只要内力强悍,任敌手剑术再高,掌法再精,也是没用。
因此,《侠客行》这本书,林牧觉得,绝对是内力流的顶峰,用来应付眼下这个书面,简直不要太合适。
……
时间不急,林牧松了松有些僵硬的手指,正要去倒杯茶回来码字,忽然耳边传来qq的好友添加申请消息提示音。
“程雄?我记得好像是《武侠》杂志社的社长,怎么加起我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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