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徒锁好车门,坐的端正,手里方向盘稳得一丝不抖,油门一点一点往下压。
或许是由于太过紧张,古铜色的皮肤表层开始渗出一抹薄薄的汗液。
在额头上聚的多了,缓缓淌下来,流进了眼睛里,又涩又辣。
衣服几乎全湿了,汗水淋透背心,线条分明的肌肉轮廓浮现出来。
正好这个时候,太阳被黑云释放,就从楼宇间撒过来一片光,照射到车里。
映出那道稳坐如松,体型近乎完美、格外精壮的身形。
曲着腿,脚面紧贴油门。两只手,暴起青筋和血管,握在档把上……在方向盘上。
牙关咬的咯吱作响,后背贴着靠垫,表情狰狞而亢奋。
一双漆黑的眼眸,仿如真的会放光,隐隐射出不加掩饰的怒火和仇恨。
这一刻,他要去审判和惩戒……丧尸。
一群明明已经死掉的人,却仍在为非作歹,它们代表的是邪恶。
而王徒,仅代表自己,为了活着,为了那些无辜的人。
人的欲,源自所有动物的本能;人的情,源自高等动物的感情机制。人,总是会有情有欲。
无情无欲即如无血无肉的死物一般。
“所以,你们有血有肉,却变得无情无义,活着还有什么意思。”
“你们……该……死……啊!”
王徒浑身披着凶气,宛如一头脱笼猛兽,暴怒的咆哮声在驾驶室里炸开。
从末世到现在,他一直在改变着,尝试改掉缺点,尝试……让自己变得冷酷,甚至是无情。
“如果想做一名合格的士兵,就不能再当一个重视儿女情长的人。”
这句话,他在梦里给自己讲过无数次。
为何是在梦里。
因为,自从他脱下军装,胸带红花的那一刻起,就再也没有机会去做一名合格的士兵了。
参军八年,自最普通的基层连队为起点,一步一个脚印,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汗水与血泪,才从万千战友中脱颖而出,入选被称为“军中利剑”的狼牙分队。
那里的兵,在当兵前都渴望参军入伍,当成为其中一员后,则渴望踏上战场。
马革裹尸,虽死犹荣,这是独特的,属于他们自己的梦。
王徒跟他们一样,练就一身过硬本领,遂行各种艰巨任务不在话下。
却有个最大的病——就是心软。
在和平年代长大的他,见不得老人死,更不愿对孩童出手。
用教官冷言涛的话来讲,就是……“贱”。
他不止一次指着王徒的鼻子,跳着怒骂:“王徒你踏马怎么不穿着裙子去当圣母?有的人就是该死,无论男女老幼,是敌人就不能手软。”
“不然,他们就会杀了你,喝你的血,啃你的肉,还会唾弃你的尸体。”
“那样,你就是失败者,你就是垃圾。”
“老子后悔,带个你这样的兵。”
……
这些话,都太深刻了,挺不容易忘记的。
其实在火车上,望着那个略显苍老,背影无比萧瑟的老兵远去,王徒就已经有点想通了。
杀该杀的人,没有错。有的人,确实该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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